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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业务
概述: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保函的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银行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目前,已开办的品种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收(付)款退款保函等。
信贷证明也是保证业务的一种,是银行为申请人提供的一种在投标过程中向业主方提供的用以证明其资信情况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供信贷支持的最高额度信贷意向性承诺书。
适用对象:在经济活动中需要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的客户。
仓单质押信贷业务
概述:经销商、仓储公司与银行签订《仓单质押协议书》,经销商将代表提货权的仓单质押于银行,仓储公司负责看管货物,银行采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人民币贷款形式解决经销商的临时性资金需求。在征得银行同意后,经销商可以从仓储公司提货。该业务是银行给予经销商的短期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经销价格稳定、市场畅销的商品的商贸类企业。
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概述:申请人(买方)在银行存入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30%的保证金后,委托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补足保证金。该业务是为买方设计的一种低成本融资方式。
适用对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结算良好,现金流量大,货款、商品周转迅速,并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公司类客户。
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概述:申请人在银行交存保证金后,委托银行签发与保证金相同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
适用对象:在洛阳市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公司类客户。
三方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概述:生产厂家(收款人,即卖方)、经销商(付款人,即买方)与银行(承兑行)三方签署合作协议,银行为经销商开立收款人为厂家的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的部分提供担保(货物回购作为卖方担保的补偿措施),买方随缴保证金随提货的一种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
适用对象:产品(汽车、家电、钢材、石油等)销路好、市场知名度高的生产厂家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或债权债务间的结算。
委托贷款业务
概述:由委托人提供资金,洛阳市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该业务可利用银行在信贷管理、资金结算等方面的优势,协助委托人取得良好的收益。
适用对象:希望利用闲置资金,采取合法手段获取高收益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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