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据贴现概述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以贴付一定利息为代价向银行进行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如今,票据结算已经成为商品交易中重要的支付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司选择票据做为缓解流动性需求的媒介。做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洛阳市商业银行针对客户需求,于 2000 年在全市率先推出了票据贴现业务,经过近六年的发展,我行的票据贴现业务已经发展成为全市年贴现量最大的金融机构,连续三年贴现量居全市首位,正在向区域性票据中心迈进。
本行办理贴现的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本行办理贴现的票据范围:
银行承兑汇票和经我行认可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
向我行申请票据贴现的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资信状况良好,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
3、 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客户持有未到期票据向我行票据中心申请办理贴现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经年检的贷款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于初次办理时提供);
2、《洛阳市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
3、合法、真实、有效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4、 贴现票据项下的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票据项下的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包括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等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商业汇票合法持有的证明。
本行办理票据贴现的优势:
1、速度快。资料齐全、合格的票据当天资金即可到账。
2、网点广。本行遍布全市的 56 个营业网点均可受理票据贴现业务。
3、利率优。本行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贴现利率。
4、范围宽。符合条件的银行、信用社承兑的票据均可以在我行办理贴现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