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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商业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合作

 

    近期,我行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洛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贷款合作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由我行向洛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支持,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

    联合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利用信用优势和信用建设成果,在其贷款承诺范围内,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发放并由国家开发银行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支持国家和地方的重大建设项目。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已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开展了联合贷款合作,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完整的管理模式和操作流程。 此次贷款由我行提供,全部用于我市城市污水排放工程项目, 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行向国家开发银行支付一定的联合贷款安排费、管理手续费和担保费。此次联合贷款 的成功合作,不仅有效解决了我行资本约束条件下贷款规模受限的问题, 缓和了国家开发银行直接注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压力,同时,也为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探索出一条新途径,可谓达到了三方共赢的目的。 更进一步而言,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进行联合贷款合作,有利于我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在间接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委托管理资产业务、代理结算业务、金融债券承销业务、拆借业务等领域展开广泛的合作, 学习和借鉴国家开发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探索与国家开发银行进行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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